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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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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1.博士基礎知能規劃

學生修習基礎知能課程將包括核心課程跨領域課程

2.企業參與博士課程規劃

未來課程設計將朝向聘請企業中之相關資深人員進行協同授課(業界講師),透過以實務導向課程之設計,提升學生實作技術與能力

3.研發人員自我學習規劃

研發人員除修習相關課程外,將持續閱讀國內外相關領域期刊、搜尋相關專利以了解最新資訊,以便研擬相關產學合作專題規劃。此外工學院院部及各個相關系所均設有公共儀器室,包括各種材料相關分析與測試設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訓練實作能力。在後兩年產業學習期間,則可依產學合作之題材,訓練研究規劃與執行。 

4.研發人員共同指導機制建立

   參與學程之學生將儘早由其指導教授與廠商指導人員共同就研究領域、產業研發需求,及學生研究特質決定研究課程,並建立成效評量機制,瞭解學生狀況與需求,以落實共同指導的精神。

5.研發人員成效檢核系統(含淘汰機制)

對於碩士逕修讀博士階段之學生,指導教授根據該學生修習學程之核心及跨領域課程學習成果成效加以評量,並參考媒合廠商研發學習之意見,建立完善篩選機制,以期學生具備基礎訓練知能。

研修此學程者須於兩年內通過修課標準及資格考之考核,並且於第三年末(博士生第二年末)之前通過產學合作提案口試,未達標準者將予以淘汰。學生參與產學合作研究之成效將由指導教授與廠商共同指導人員逐年評量,如專業核心課程學習與應用、研發執行能力,以及問題解決能力等各項指標,建立量化評估機制,輔以雙方對參與學生研發狀況予以輔導協助,其評量結果送產學諮詢委員會進行查核評量,以持續追蹤、確保學生學習成效。畢業門檻於105年學程成立後設置共同標準,以創新產學研究成果,如智慧財產權、知識領域貢獻或專利申請等為主要審核標準,發表國際期刊論文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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